如今,商品房的价格越来越高,绝大多数职工购买心仪的房屋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。今天就为大家讲讲在省直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,需要的资料和应该注意的问题。
所需资料:
(1)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、婚姻证明原件;
(2) 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》原件;
(3)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3份;
(4) 预付房款收据原件;
注意事项:
(1)所购楼盘封顶后,借款人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(2)贷款期限: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借款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)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贷款期限最低为1年,最长不超过30年。
(3)所购房为职工家庭的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。
(4)家庭未使用过或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。
(5)家庭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。
(6)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,需遵照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政策办理提取业务。需要注意的是:提取额不能超过首付款。
(7)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相关规定,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、最高贷款额度、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、还款能力、购房总价和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。